OSHK 的角色和目標
使命和目標
促進骨質疏鬆症的研究,造福大眾。
推動骨質疏鬆症治療、現代調查與預防方法的進展,旨在為患者緩解痛苦,並造福大眾。
透過激發公眾興趣並向大眾提供骨質疏鬆症的教育,造福大眾。
合作、協調、研究、出版與發表, 研究與發表
為了造福大眾,支持、增加並促進從事骨質疏鬆症研究、教學和/或實踐的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促進並協助醫學和相關職業對骨質疏鬆症的研究和知識應用,造福大眾。
鼓勵和激發骨質疏鬆症研究的興趣,以推進協會的目標並造福公眾。
經濟援助和捐贈
接受贈品、基金、遺贈或設定的遺囑,無論是針對協會總體或任何特定目標。
慈善活動
為了推進協會的慈善目標,進行以下工作:
根據協會理事會確定的方針進行研究工作,併購置入、裝備和維護所需的實驗室和其他設施。
出版和分發有關協會所進行的工作和活動的資訊、論文、期刊和出版物,造福公眾。
為了公眾利益,在骨質疏鬆症領域的研究和學習目的,為學生、醫務人員、科學家和其他人提供金錢援助和各種形式的捐贈,或為教學和展示他們的專業技能提供金錢援助,使他們了解骨質疏鬆症的知識。
為了公眾利益,協調和關聯對骨質疏鬆症研究或實踐感興趣或從事相關工作的組織、公司、協會、社團、機構、法定機構、其他機構和個人。
為了公眾利益,促進合作、捐贈並提供資金及其他援助給具有慈善性質且對香港社區有利且與協會目標基本相同的慈善協會、機構和組織,但協會不得支持任何可能使其成為工會的目標、規定、限製或條件。
根據法律允許的範圍和有關法規、法律和/或依據法律發出的許可證的規定,從個人、公司、信託和其他組織或機構以及政府和公共機構那裡募集、接納和接受為實現協會目標所需的財務和其他援助、捐款和遺贈。
為了協會的目的,透過發行或以協會的債券、債券、匯票、本票和其他債務或協會的財產的抵押或扣押來借款或籌集資金,並提供擔保。
購買、交換、租賃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協會認為對實現協會目的必要或便利的不動產或動產,以及協會認為必要或便利的任何權利或特權。
僱用職員、僕人和專業或非專業顧問或顧問,其服務或對協會的運作產生必要或理想作用。
財產和運營
與任何銀行開立和運營任何銀行帳戶需以協會為目的。
在協會議會認為有必要或理想的情況下,制定、撤銷、添加和/或修改不與任何法令或協會現行有效的章程或規則相抵觸的章程和規定,以規範或控制協會的任何財產或事務。
進行所有與上述目標的實現有關的合法事宜。
但需注意:
- 如果協會持有或接受受任何信託約束的財產,協會將在考慮到該信託的前提下,依法處理或投資該財產。
- 協會的目標不涉及調節工人與雇主或工人組織與雇主組織之間的關係。
